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生成);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者还需提供有关免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相关免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9. 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部门公章);
10. 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11. 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2.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申请人须为教学岗位的临床教学人员,并提供相关教学岗位编制证明;
13. 免于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除外)及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拟聘证明);免试证明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一出具。
14. 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5.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二、材料填报要求
1. 申请人的填报
(1)“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2)选择确认点时应选择受理高校(一般为本人任教学校);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XX—XX,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
(5)“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
(6)“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7)“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8)“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9)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手填在表格备注栏。
2. 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表的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一栏,在测试等级后,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对符合免测条件者写上“符合免测条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6)“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项,由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评议,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加盖委员会印章及学校公章;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格式要求
1. 申请表格式
申请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请表共2张纸,用订书钉装订牢固。
2. 照片要求
照片应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
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时应先将电子照片像素大小调整为114(宽)×156(高)。
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3. 复印件格式
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各高校材料整理要求(略)
五、集中报送材料内容(略)